一、《條例》的制定背景
無線電與日常生產生活息息相關,廣播、通信、雷達、導航、微波爐、電磁爐等等,都是無線電技術應用普及的結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有效利用無線電頻譜資源,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無線電管理部門責無旁貸。當前,我們制定出臺這部地方性法規,主要基于三個背景。
一是國家層面修訂出臺了無線電管理上位法。2016年11月,國務院、中央軍委修訂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有關部門也配套出臺了系列管理舉措。為更好的貫徹落實好上位法,加強無線電管理,我們結合江西實際,借鑒兄弟省市做法,認真研究制定了這部地方性法規。
二是無線電技術廣泛滲透到經濟社會發展各方面。隨著萬物互聯時代的到來,無線電技術和應用已迅速普及并廣泛滲透到國民經濟各行各業,在經濟社會發展、國防建設和國家安全中發揮了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出臺這部《條例》,緩解無線電頻譜資源的結構性緊缺問題,賦能數字經濟發展,可謂恰逢其時、正當其勢。
三是當前無線電管理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實際問題。在實踐中我們發現,當前無線電管理存在體制機制不順、部門責任邊界不清、執法監管力量不足等問題。為進一步理順管理機制、明確管理邊界、規范用頻行為、制定處罰標準,出臺這部法規確有必要。
二、《條例》的內容特色
《條例》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堅持對標對表、學習借鑒、體現特色,以上位法為參照,借鑒近二十個兄弟省市經驗做法,共設8章49條。其內容特色主要體現在“五個堅持”。
?。ㄒ唬﹫猿煮w制法定。2020年底,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事業單位改革的重大部署,我們將11個設區市無線電管理機構整合成贛東、贛西、贛南、贛北、贛中5個區域性管理機構?!稐l例》策應這一形勢變化,依法明確省無線電管理機構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在本行政區域內設立派出機構,規定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明確有關部門協助省無線電管理機構及其派出機構,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無線電管理工作,還明確公安、生態環境等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無線電管理的有關工作,這就形成了機構大幅減少、覆蓋面不減、監管力度不減“一減兩不減”的工作格局。
(二)堅持發展為要。當前,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風起云涌,數字經濟成為各方角逐的關鍵領域,大數據中心、人工智能、工業互聯網、車聯網等新基建項目用頻需求急速擴張,凸顯了無線電頻譜資源作為生產要素的重要性、戰略性、稀缺性。為此,《條例》專設“促進發展”一章,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采取有效措施,支持無線電新技術、新產品、新業務的開發與應用,推進無線電頻譜資源共享,強化無線電技術在數字基礎設施、技術創新、政務效率提升中的支撐作用,保障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和民生領域用頻需求,不斷放大無線電頻譜資源的經濟社會效益。
(三)堅持審批優化。審批便利化是良好營商環境的重要體現。為此,《條例》按照不重復上位法規定原則,對無線電頻率、臺(站)的許可事項作了銜接性規定。同時,根據我省“營造一流營商環境”的目標要求,我們自我加壓,將無線電臺站設置、使用許可辦理時限,以及在申請無線電頻率許可同時也要申請無線電臺站執照許可的,都由上位法規定的二十個工作日壓縮成十二個工作日,這將極大便利各類市場主體的無線電活動。
(四)堅持規范管理。主要是三個方面。一是頻率管理。強調頻率設置、使用、變更等都應當按照有關條件和程序提出申請、取得許可,要求無線電頻率使用人制定無線電專用頻率使用方案并報送備案。二是臺站管理。要求設置、使用無線電臺(站)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規定提出申請,許可通過后應當定期對相關設備進行維護和管理,確保其性能指標符合國家標準和無線電管理的有關規定。三是設備管理。強調無線電發射設備銷售應當按規定實行備案管理,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為藍牙設備、無線局域網等無線電發射設備外接天線、加大發射功率、改變使用頻率。
(五)堅持維護秩序。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要求無線電管理機構對轄區內無線電信號實施監測,定期對無線電頻率的使用情況和在用的無線電臺(站)進行檢查和檢測,保障無線電臺(站)的正常使用,維護正常的無線電波秩序。加強對無線電管理技術設施的建設和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拆除無線電管理技術設施,不得妨礙其正常運行。明確交通運輸、民航、鐵路、廣播電視等系統(行業)應當定期對本系統本行業無線電臺(站)設備進行檢查、維護,監控電磁環境,共同維護無線電波秩序。違反《條例》有關規定的,我們在借鑒外省處罰額度的基礎上,結合我省實際,明確相應處罰規定。